2011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省、市政法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据统计,公证处办理公证2565件,其中国内公证2113件,涉外公证269件,涉港澳183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5家,代理各类案件78件;法律援助办理各类援助案件60件,接听求助咨询电话748个,接待求援群众660人次;法制宣传教育共上法制课43场次,接受法制教育36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人民调解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32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310件,调解成功率98.7%。
一、做好法制宣教教育
(一)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区普法办积极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和“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区委区政府下发了《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城区委发〔2011〕23号),正式开展我区的“六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提高全民法制素质、创建法治城区增添力量。
(二)深入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月8日,市、区两级妇联联合区司法局、凤城司法所等单位在清城区城市广场举办了一场大型的“庆三八、关爱女性”知识咨询公益活动,为广大妇女提供了法律咨询、传授健康知识等服务。活动现场吸引了众多妇女、群众前来咨询,各单位工作人员对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逐一作了细致的解答,并为现场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条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女性保健健康知识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常用法律常识100问》等宣传材料1000多份,接待咨询人数达200多人。该次活动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三)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四)围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法制宣传。针对今年初村级选举换届情况复杂、竞争激烈的实际,我区在抓好选风选纪的同时,注重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营造依法依规选举氛围。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共开展选举动员会和业务培训班260多场次,参加培训人员3000多人次,结合干部群众对选举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大力开展《选举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干部群众依法选举的法律意识。现在区普法办已经构建了村、社区“两委”干部手机信息平台,届时可以及时发送学法工作信息,收集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等。
(五)认真编印《人民调解工作指南》。为推动《人民调解法》的贯彻落实,规范人民调解行为,提升人民调解员素质,近日,区普法办、区司法局编印了10000多本《人民调解工作指南》,用以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该书立足于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从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出发,涉及《人民调解法》解读、常见纠纷的调解方法与技巧、成功调解案例以及与人民调解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四大部分,通俗易懂,贴近基层工作实际,为广大人民调解员提供了生动的教材。该书已经分送到全区8个街镇(场)、162个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员及群众手中。
(六)认真开展今年的“12·4”全四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6日上午,区普法办组织相关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中山公园举办了主题为“人人遵纪守法,幸福伴随你我他”的法律咨询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以咨询、悬挂宣传图片、印发宣传小册子、派发挂历等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交通安全、农业生产、妇女权益、婚姻、教育、禁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吸引了许多群众驻足观看宣传图片,现场咨询1500多人次,气氛反映非常热烈,受到群众的欢迎。通过这次活动,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守法观念,为“六五”普法的全面开展迈出坚实的一步。
二、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全面摸排掌握矛盾纠纷情况。为配合深圳“大运会”的召开,我区积极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组织各级人民调解员深入村居、社区、企业、学校等区域进行排查,重点针对社会治安复杂地区、矛盾纠纷多发地区,及时发现陈年积怨和新的纠纷苗头,做到重点问题排查不落项,重点人员排查不漏人。
(二)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化解纠纷。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轻重缓急,及时化解处理。针对当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征地拆迁、山林纠纷以及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和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重点进行调解。对重大而涉及多个部门的纠纷,充分利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一新的工作平台,形成由综治中心牵头,司法主办,各部门共同参与的调解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集中攻坚处理。对有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械斗事件或转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有效稳定事态,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和处置,有效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三)加强学习宣传人民调解法。充分利用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的契机,针对以往因调解协议书只是“君子协定”,无强制力,当事人容易反悔,经常出现反弹的情况,加强对《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学习,加强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的督导,督促当事人依法履行约定的义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0月底,我局组成以律师为主的讲师团,深入到各街、镇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进行生动讲解,培训对象达2500人。
(四)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和思想稳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组织各司法所排查走访,摸清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逐一进行核实登记,上门走访,签订帮教责任书。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查找核实好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对于“三无”、“三假”人员及时反馈给监所,确保衔接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及时查看、下载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组织人员衔接,做好衔接管控、教育安置、帮困扶助各项工作。今年全区共核实服刑在教人员732人,核实成功704人,核实失败25人。
(五)积极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今年,我们按照省厅、市局要求,加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工作,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达到最大限度控制重新犯罪的目标。截至今年11月,我区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97人。目前仍在册在矫的社区服刑人员共有122人,其中缓刑89人,假释22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剥夺政治权利10人。通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的逐步落实以及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帮教工作,我区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均能自觉遵守各项社区矫正制度,工作情况比较稳定、生活有着落,思想情绪稳定,无重新违法犯罪倾向。
三、抓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一)抓好公证、律师的队伍建设。着重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依照公证、律师的管理相关规定,适时地组织开展公证、律师执业纪律的检查,不断增强公证、律师人员依法办证、依法办案的自觉性。
(二)严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管理。我们根据实际,制定了合法合理的律师、公证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办案质量,杜绝错案的发生,加大了对公证、律师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认真查处投诉案件,确保办证、办案质量。
(三)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处在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围绕构建和谐城区的目标,把维护贫弱受援群体的合法权益为首任,积极开展民事代理、刑事指定辩护、解答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我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其应有的贡献。
(四)规范调整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按照我区法律服务资源情况,对我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了资源整合,现我区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7个,法律工作者18人。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了接案审批制度和相关收费规定,做好了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检查和监督,做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的年审和注册。
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局班子继承和发扬了作为局领头羊的良好工作作风,讲民主、讲制度、讲团结,切切实实、真抓实干。强调领导班子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坚持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继续实施星期一领导班子议事制度,总结上一星期工作,决策本星期的工作,使我局各项司法行政职能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同时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活动,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继续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形象教育,培养职业操守,增强职业光荣感。
(三)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创先争优,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开展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以及各项法律服务,力争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四)切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到11月,在我区司法行政系统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活动分动员部署、学习教育、查摆对照、整改提高、总结交流等5个阶段,着力解决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五)加强司法干警的业务培训。不断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在10月份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以适应《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以后的新形势。并在11月中旬举办了一期司法局科室负责人及基层司法所长轮训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同时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派出同志参加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各项业务的培训,并鼓励和提倡干部自学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全体司法干警的整体素质。
(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开展政务公开、法律服务公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完善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建立司法行政系统队伍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强化思想教育、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切实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五、2012年的工作设想
(一)继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维护和谐稳定的作用和优势,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二)坚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准备做好我区“六五”普法的各项工作;
(三)围绕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目标,继续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
(六)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
(七)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有效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八)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